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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1600
–
前後台灣史記
History
of Taiwan
山崎繁樹、野上矯介著
台灣無屬時代
荷蘭佔領台灣
鄭氏佔領台灣
清朝佔領台灣
日本佔據台灣
為台灣正名、制憲、正常化
、必須去中國
化
。
台灣與國際海洋關係的論述
海洋
我們居住的台灣位置在中國大陸東南方的大島.北邊東支那海.東是太平洋.南是巴士海峽.西是面臨台灣海峽
面積
35.961
平方公里人口
2
.
300
萬整個國土被海包圍.可稱為海洋國家.海洋漁業.海運等等.海洋與我們都有密切的關係。
下列幾項有關海洋問題
:
不但對人類而且對所有生物都有很大的影響.認為了解海洋如何利用海洋創造人類的幸福是很重要的。
地球上的水總量
14
億
Km3
、海水
13
億
6
,
500
Km3
、占全體的
96.5%
.淡水
3,500
萬
Km3
,僅是全體的
2.5%
利用困難的淡水
(
冰等等
)
2.438
萬
Km3
是
69.5%
可利用的淡水
(
地下水
)
1.050
萬
Km3
,是
30.1%
多和
(
河.湖.沼
)
12
萬
Km3
(0.34%)
。
地球上的水雖然許多.但幾乎都是海水.實際可使用的水很微少.僅是總量的
0.821%
.不到
1%
而且
人口不斷在增加.水的缺乏非常嚴重.如何節水大家應該明白。
海洋是地球總面積的
70.8%
陸地的
2.42
倍大.海的
46%
是大平洋.
23%
是大西洋.
20%
是印度洋.以及其他所屬的付屬海
(
海洋的總稱又稱海
)
1.
「海洋污染防止法」為防止海洋的污染和海上的災害保全海洋環境的法律
2.
「海洋溫度差發電」利用海與數百公尺深海的溫差做發電.氨
(Ammonia)
俗稱
阿摩尼亞.フル才口カ一ボン.
(Fiuorocarbon)
等的熱媒體在海上使它蒸發驅動發電用的渦輪
(Turbine)
,使用後的瓦斯由深海打上來的冷水冷卻液化.溫度差攝氏
10-20
度就可能。
3.
「海洋氣象學」研究海上氣象.風浪.海流.潮汐等海面附近的現象.大氣和海洋互相作用等學問。
4.
「海洋氣象台」做海上氣象予報.海洋觀測潮位觀測等等。
5.
「海洋自由」根基由十七世紀法律學者
(
才ランダ
)
グロチウス
(Grotius,1853_1645)
、國際法之父體提唱的公海自由原則,航行通商不設置哪方面國家的管轄應自由利用。
6.
「海洋性氣候」氣候型之一.受海洋強烈氣候的影響比內陸部.日變化.年變化少.
溫度高.雲.雨量多。
7.
「海洋拋棄」廢棄物投放入在海域的處罰。關於水產生物的生育海洋環境的保全廢棄物的種類處罰海域法律方法。
8.
「海洋物理學」海水的狀態或物性.海水的活動.又冰塊的構造或海底等等用物理的技巧研究的學問也包含海洋氣象學事情。
9.
「海洋法」關於海洋國際法.水域的設定
`
活和利用.生物.礦物資源開發.航行環境.保護等等規章在
1928
年聯合國採納了關於國際連合條約的海洋法。
以上關於海洋事項簡單作為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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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社區大學老師 : 林 鉦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