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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QQ_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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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aiwan

(清領時代)   1895-1945

taiwan_page-No045

第二節   日人侵台的朝議與清廷的交涉

基於上述藉口,日人欲興師問罪,與清廷的交涉和日本國內的議論均紛歧不已。

一、

侵台的朝議

日本侵台的主張,始於琉球人民遇害時,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的奏請。

(一)大山綱良奏請侵台

縣參事大山綱良得到明治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十二名生還者的筆錄,奏請日本朝廷與問罪之師。大意是

:

琉球自古屬於日本,雖恭順卻因路遠而未及教化,習俗鄙陋,今體國王之意,日漸開化。不料宮古島民六十六人漂流到台灣,五十四名被殺,殘虐之罪,理所不容綱良欲藉皇威,攻其巢穴,殲巨魁,上張皇威於海外.下慰島民的冤魂。

(

)

處理台灣番地的意見

根據大山參事的奏請,日本政府當日的意見扣下.

一.是否應和中國當局交涉,處分下手的土人

?

二.是否應由中國和日木協力處分下手的土人

?

三.是否應不經由中國,直接興問罪之師

?

外務卿副島種臣為了預防萬一,便聘請負責解決同一性質的美船羅發號事件的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為顧問,徵求他的意見。李仙得認為,台灣的番地雖說屬於清廷管轄,但政府命令不行於番地.故無法保護人民,不如先與中國政府交涉,約定期限.中國政府若無法如期處理,日本再直接處分台灣的土人。其處分是以建立日後的取締原則為主.不妨動以干戈。

二、

日本和清朝政府的交

日本當局採納李仙得的意見,不直接興師問罪,而先和清廷交

。便於翌年三月九日派遣副島外務卿前往中國。

(

)

副島種臣來華

臨出發前,副島外務卿接到日本天皇的敕語:

朕聞台灣生番數次屠殺人民,若棄而不問,後患何極

?

令委爾種臣以全權,爾種臣往之伸理,以副朕保民之意。欽此。

於是副島種臣率龍驤,築波二艦前往中國,至北京,向總理衛門交涉。清廷答以

:

「對於尚未服我王化之台灣生番,清廷不能負任何責任」。外務卿復曰

:

「貴國既言生番之地為王化所不及之所,且貴國領台以來,生番向他國人民施暴之事多,未聞處分,應歸獨立國處置」。根據這番交涉,日人認為台灣番地既為化外之地,其所屬已很明白,加上交

期間發生上述的小田縣民事件,更加強日人犯台的決心。

(

)

朝議的分裂

當時適逢日本巡察歐美各國的岩倉大使一行回朝,關於台灣番地處分問題,朝廷上遂分為兩派。反戰論的主張者木戶孝允參議等人,認為日本處於維新草創之際,應先以培養國力為急務,且琉球只是半屬國等等.反對向台灣出兵

;

主戰論者副島外務卿等人則認為,佔領台灣等於恢復日本過去獲得的勢力,且清廷的統轄並未到達番人身上,征服番人,在台灣扶持可信賴的負責人,是日本的任務等等,促請征服番地。加上小田縣民遭難的消息,征韓論的餘憤等,日本時局變得錯綜複雜起來。

依順序而言,琉球人民事件發生在征韓論之前,朝鮮與台灣也不可同日而言,因征韓論而被忘却的台灣問題,又因征韓論的失敗而再度燃起,興師問罪既是日木對付清廷的政策,也是平息國

沸騰之議論的方法,於是朝議決定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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