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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QQ_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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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aiwan

(鄭氏時代)

(1662-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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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第二節、 鄭芝龍與海賊

生性豪放,膂力絕倫的鄭芝龍,不喜太平無事之鄉,於是難開日本,到台灣之後,成為:日本甲螺

(

海盜

)

,又掠奪中國沿海,明朝政府深為所苦,更以厚利相誘,招撫鄭芝龍。

一、鄭芝龍據台

這時,海盜顏思齊佔據台灣,與倭寇勾結,擁有十寨,劫掠福建、廣東沿海,並綏撫土番、與荷蘭人通商,威震島內外。一六二五年,鄭芝龍從日本到台灣,遂與顏思齊結黨。

(

)

鄭芝龍的海盜生涯

顏思齊死後,芝龍成為海盜首領,威勢頗盛,又召集對岸的饑民,每人給三金一牛,鼓勵饑民移居島上,開墾土地,無賴之徒也側身其間,聲威日隆,有稱霸海上的氣勢。明朝政府無法鎮壓,便授予福建沿岸防備提督的官職,於是芝龍在崇禎元年

(

一六二八

)

率領部下投降明朝,放棄了台灣。

(

)

台灣外記之記載

根據台灣外記的記載,鄭芝龍嚴禁部下

(1)

擄掠婦女

(2)

屠殺良民

(3)

焚毀民宅

(4)

割刈稻榖。但不知是否嚴格執行。由此也可以看出鄭芝龍頗致力於收攬人心。

(

)

、鄭芝龍降明後的作為

鄭芝龍歸順之後,便掃除附近的海賊。當時又有荷蘭賊船出沒,橫暴至極。芝龍攻擊荷蘭賊船,生擒五十餘名荷蘭人,並焚燒賊船。崇禎二年,消滅海寇李魁奇、鐘斌等,閩南近海才稍有寧日。此時鄭成功與母親住在平戶,年已六歲,是回國之前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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