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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覺醒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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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衣

在 七月 31, 2009 的 7:18am 張貼,所屬類別:

讓台灣回到歷史原點 –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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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覺醒運動

一、 讓台灣將來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

林志昇控美案,美國法院判定:「本土台灣人無國籍」「無自己的政府」「人民生活在政治練獄中」。台灣人為了自己及子孫的將來幸福、尊嚴和國際地位,我們必須要為「台灣的主權」打拼,讓台灣早日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 承認台灣現狀與現實,驅逐中華民國,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國際社會和美國已經宣佈:「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全世界沒有一個正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三、 美國有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仍然處於美國軍事佔領中,「中華民國」不能擁有「台灣」,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規定,本土台灣人有「自治權」和「自主權」,美國有責任與義務協助台灣人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四、 日本仍然懸空持有台灣主權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台灣領土管轄權、名義權、宣示權;但是懸空持有台灣主權,國際法上是懸空割讓性質,「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主權」,所以,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五、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是金門與馬祖。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無涉。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其固有疆域之領土。該「國」之「國民大會」自一九一一年成立以來,從未擁有台灣(當時台灣是日本國土),自一九一一年迄今,其「國民大會」未曾開會改變「固有疆域」,只有金門和馬祖才是該「國」領土。

六、「中華民國」領導人是國際戰爭法和聯合國憲章的

「戰爭犯」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非法強迫當時是「日本國籍」的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美國英國以外交抗議,表示不予承認。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進行台灣精英大屠殺,隨後,以白色恐怖、戒嚴法統治台灣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以「一元新台幣」兌換「四萬元台幣」,剝奪台灣人全部財產,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全面徵調佔領區台灣人替「蔣介石」服兵役,直到今日。

七、 台灣沒有「外省人」,只有「外國人」。

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只有「台灣人」和「外國人」之分,所謂「本省人」和「外省人」,是中國人對台灣人的「愚民教育」和「統戰教育」。

八、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台灣戰敗,台灣沒有「光復節」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日本軍隊向代表盟軍的蔣介石軍隊投降典禮,國際法正式的稱呼為:「交戰國軍事佔領日開始」,台灣戰敗,台灣人開始「沒有自己的國家」「沒有自己的國籍」,直到今日,美國尚未宣佈:「結束台灣佔領」,根據戰爭法,佔領中「無法自決」,只能「自治」。

九、 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這是很正確的宣示,台灣人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說到做到,信守宣示,早日消滅對台灣人殘忍屠殺、暴行洗腦、強取豪奪、強權打壓、扭曲正義的「中華民國」,別忘了,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十、 國際上,稱呼「中華民國」是「流亡中國在台北

Chinese Taipei

二戰時,波蘭、法國、韓國都曾經因為自己領土被佔領,暫時將「政府」設置於「外國」,如:流亡韓國在上海

Korea Shanghai

、流亡法國在倫敦

France London

、流亡波蘭在巴黎

Polish Paris

,「中華民國」被中國共產黨趕出,暫時流亡在台北,國際稱為

Chinese Taipei

天佑台灣

˙

早日實踐

˙

當自己的主人

台灣平民政府 林 志 昇

˙

黃 越 宏聯合撰稿

發起人:公開向本土台灣人徵求連署

標籤:

中華民國

,

台灣

,

流亡政府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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