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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aiwan
(清領時代) 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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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清代台灣的教育、產業、交通、法制
第一節 教育
「興腎育才,以教學為先。學所以明人倫,上明人倫,下親小民,堯舜之治,不外乎此」。這是自古以來中國教育的精神,台灣當然也根據這種精神,實施教育。早先,為了敦風教、正民俗,康熙九年皇帝曾頒佈十六條聖諭,告示官民,到了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即聖諭十六條的衍義,讓各府、縣、
鄉
的學子誦讀。
台灣則從雍正十一年開始實施,可以說是全然中國式,但那種教育是慕古的,無法與時務相通。見識高超的劉銘傳有鑑於止,圖謀改善台灣的教育,先在台北設西學堂,但因光緒十七年巡撫交接,各種措施縮小了規模,於是西學堂撒廢,改革計劃完全幻滅,直到日人據台,無法脫除舊套。
一、學制
台灣的學制大致上與本土相同,為地方學務行政官,隸民福建學政使
(
隸屬巡撫,統管有關學校、貢舉的一切
)
,每府有提調官
(
協助辦理軍政使的專務
)
一名、教授
(
司府儒學之事
)
一名,每州有學正
(
司州學
)
一名,每縣有教諭
(
司縣儒學之事
)
一名,此外:府、州、縣共有訓導
(
教授、學正、教諭的輔助官
)
。唯福建學政使不駐在台灣本島,台灣學政初由台廈兵備道台,後由台灣巡撫兼管。
二、學校
清代台灣的學校分為左列六種
;
(
一
)
府、縣儒學
府儒學隸屬於知府,職員有教授和訓導,指導、監督文廟管理的學生,並舉行日課。本校的經費由國庫支辦並依學費的收入辦理。
(
二
)
書院
設於省城、府、縣城的某處,延引人才,補足府、縣儒學不足之處。入學的學生分為內課生
(
應月課之優等生
)
、外課生
(
應月課之普通生
)
、附課生
(
成績十分低劣者
)
三種。
(
三
)
義學
又稱義墊,設於府、縣、街、莊,教育鄉里子弟中貧困而不能就學者,屬於官辦,但也有鄉紳富戶設立的義學。教師採用每年府、縣儒學的學生考試及格者。
(
四
)
社學
社學並非純粹的學校,為諸子相會結社之所。
(
五
)
土番社學
為公費所建,教育歸順的番人子弟。雖稱為社學,但與前一項的社學意義完全不同。
(
六
)
民學
又稱為普通書房,是私立的學校。
(1)
設立的方式有士子即教師自行開設者,有鄰里鄉井共同出資延聘教師者,也有富家殷戶獨立聘請教師者。
(2)
書房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普通的讀書能力與學識,並預備應考,通常六歲入學。
(3)
教學科目包括讀書
(
三字經、大學、中庸、孟子、四書集註、詩經、書經、易經、春秋、禮記等
)
、開講
(
解釋字義文意
)
、習字、功課
(
課以詩文
)
。
(4)
上課時間不定,但多半從早上六、七點到下午四、五點,教室即教師的居室,正面供奉至聖先師孔子的神位,或貼孔子像或文昌帝魁的畫像。
(5)
書房的維持費仰賴束修贄儀
(
即學費
)
、節儀
(
一年三節的謝禮
)
、供膳
(
米、炭、茶等謝禮
)
,學生少則十餘人,多則三.四十人,一年收入不過數十圓乃至二、三百圓。
女子自古就不入學,就學者百中不得其一,縱使就學也到十二、三歲為止,科目與男子大略相同,但富豪之家教授昔時賢文、女論語、孝經、閨則、烈女傅等。
台灣的儒學、書院設立的日期,見下表。
儒學
臺南府儒學
康熙二十四年設立
安平縣儒學
康熙二十三年設立
安平縣儒學
同 二十三年設立
嘉義縣儒學
同
十五年設立
書院
崇文書院
(
臺南府
)
康熙四十三年設立
振文西院
(
西螺街
)
嘉慶 十九年設立
海東書院
(
向
上
)
同 五十九年設立
屏東書院
(
阿翭街
)
同
二十年設立
鳳崗書院
(
前
荷
)
乾隆 十二年設立
羅山書院
(
嘉義街
)
道光
九年設立
龍門書院
(
斗六街
)
同
十八年設立
修文書院
(
西螺街
)
同 二十三年設立
王峰書院
(
嘉義街外
)
同 二十四年設立
玉山書院
(
南勢街
)
咸豐 元年設立
文石書院
(
澎
湖
)
同 三十一年設立
奎文書院
(
多里霧街
)
咸豐 六年設立
奎壁書院
(
鹽水港
)
同 四十六年設立
雪峰書院
(
阿里港街
)
光緒 三年設立
引心書院
(
? )
嘉慶 十八年設立
逢壺書院
(
安
平街
)
光緒 十二年設立
鳳儀書院
(
鳳山街
)
同
十八年設立
華文書院
(
阿翭廳下
觀音亭庄
)
?
三、學官
儒家學術是中國教育的本源,以學宮即文廟
(
孔子廟
)
為教育中心,台灣的府、縣治下也必有孔廟,其中台南的孔廟更是全省最著名的。台南孔廟內置府學書院等,此府學成為台灣文化的搖籃,從刻在石門上的「全台首府」四宇,便能明瞭。彰化、新竹亦有稍具規模的孔朝,廟內也設書院、縣學等,與教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一)
孔朝的構造
孔廟即聖廟的構造和祭典皆有一定的形式。朝南向而立,先從糯星門進入,可以看到右邊義路、左邊禮門兩扇門,通過大成門,正面的主殿即大成殷.以奉祀孔子為主,有四聖十二腎乃至歷代先師先賢陪祀。殿中正面安置至聖先師孔子的神位,東設復聖顏子、述聖子思的神位,西設宗朝曾子、亞聖孟子的神位,兩側尚設有孔子門人十二賢的神位,這是大成殿的神位配置情形。
大武殿東邊有東撫、西邊有西撫兩社殿,東撫是七十一先腎先儒、西撫是六十九先賢先儒的神位陪祀。大成殿後的崇聖祠主要用來祭祀孔子的五代祖先,東側有祭器庫,西側有樂器庫等。
(二)、釋典
春秋兩季祭拜孔子的典禮,稱為釋典。祭官有正獻官
(
由府縣知事或學官擔任
)
一名、分獻官
(
學官擔任,在中國本土則由有國子監之稱的北京大
學學生
¸
亦即貢生擔任
)
一名、其他陪祭官和執事等數名,祭官在祭典前三天齋戒沐浴,以八侑之禮祭祀。
四、考試
考試又稱科試,亦即學位測驗。由於得到學位者,朝廷將授以官職,因此考試相當於官吏錄用測驗。下面將考試分屬於府、縣儒學者,和屬於書院、義學者,加以敘述。
(一)
屬於府縣儒學的考試
這類考試有四種:
(1)
歲科
。
歲科是取秀才的測驗,為三次測驗的總稱。先在知縣試行的縣試及格後,其次應知府舉行的府試,最後應學政、提調舉行的學政試,及格者舉秀才。這三次考試稱為歲科,每年舉行一回。
(2)
鄉試。
鄉試是從秀才中選取舉人的測驗,每三年舉行一次,合格者賜以冠服、金子,另外門上准許掛文魁的扁額。台灣秀才要渡海到福州應這種考試。
(3)
會試。
會試是三年一次,將全國的舉人集中到北京的貢院,遠取貢士的測驗。合格者取得應最後殿試的資格。
(3)
殿試。
殿試是從貢士中選取進士的最高考試。及第者賜朝冠、朝服,准許掛進士的扁額。
台灣的考試也遵守這種制度,第一次測驗–歲科在台灣舉行,鄉試則在福州舉行。這樣一來,台灣士子與福建全省眾多應考者一同考試,或有無人中舉之虞,因此康熙二十六年
(
一六八七
)
規定台灣應試者有一名舉人的保障名額,道光八年
(
一八二八
)
增加為四名,其中一名規定為粵籍士子。道光十一年
(
一八八五
)
,台灣脫離福建,成為獨立的一省。此後鄉試就在台灣本土舉行。
(
二
)
屬於書院、義學的考試
若要在上述府、縣儒學的考試中合格,最重要的是擅長作為基本知識的詩文。於是,書院、義學為了應付將來考試之需,而舉行詩文的實力檢定測驗。在書院舉行的稱為月課,分成儒學官舉辦的和書院長舉辦的兩種。另外,在義學舉行的測驗稱為會課,無論月課或會課,都是磨練詩文以應考的預備測驗。月課通常每月舉行兩次,會課則視需要舉行二、三次。
(
三)
考試的弊害
考試在中國一向產生各種流弊,例如應試者賄賂官員以求及第,或由他人代作以求合格等等。在台灣,這種流弊之甚亦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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