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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QQ_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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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aiwan

(清領時代)   1895-1945

taiwan_page-No051

第九章   清代台灣的教育、產業、交通、法制

第一節    教育

「興腎育才,以教學為先。學所以明人倫,上明人倫,下親小民,堯舜之治,不外乎此」。這是自古以來中國教育的精神,台灣當然也根據這種精神,實施教育。早先,為了敦風教、正民俗,康熙九年皇帝曾頒佈十六條聖諭,告示官民,到了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即聖諭十六條的衍義,讓各府、縣、

的學子誦讀。

台灣則從雍正十一年開始實施,可以說是全然中國式,但那種教育是慕古的,無法與時務相通。見識高超的劉銘傳有鑑於止,圖謀改善台灣的教育,先在台北設西學堂,但因光緒十七年巡撫交接,各種措施縮小了規模,於是西學堂撒廢,改革計劃完全幻滅,直到日人據台,無法脫除舊套。

一、學制

台灣的學制大致上與本土相同,為地方學務行政官,隸民福建學政使

(

隸屬巡撫,統管有關學校、貢舉的一切

)

,每府有提調官

(

協助辦理軍政使的專務

)

一名、教授

(

司府儒學之事

)

一名,每州有學正

(

司州學

)

一名,每縣有教諭

(

司縣儒學之事

)

一名,此外:府、州、縣共有訓導

(

教授、學正、教諭的輔助官

)

。唯福建學政使不駐在台灣本島,台灣學政初由台廈兵備道台,後由台灣巡撫兼管。

二、學校

清代台灣的學校分為左列六種

;

(

)

府、縣儒學

府儒學隸屬於知府,職員有教授和訓導,指導、監督文廟管理的學生,並舉行日課。本校的經費由國庫支辦並依學費的收入辦理。

(

)

書院

設於省城、府、縣城的某處,延引人才,補足府、縣儒學不足之處。入學的學生分為內課生

(

應月課之優等生

)

、外課生

(

應月課之普通生

)

、附課生

(

成績十分低劣者

)

三種。

(

)

義學

又稱義墊,設於府、縣、街、莊,教育鄉里子弟中貧困而不能就學者,屬於官辦,但也有鄉紳富戶設立的義學。教師採用每年府、縣儒學的學生考試及格者。

(

)

社學

社學並非純粹的學校,為諸子相會結社之所。

(

)

土番社學

為公費所建,教育歸順的番人子弟。雖稱為社學,但與前一項的社學意義完全不同。

(

)

民學

又稱為普通書房,是私立的學校。

(1)

設立的方式有士子即教師自行開設者,有鄰里鄉井共同出資延聘教師者,也有富家殷戶獨立聘請教師者。

(2)

書房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普通的讀書能力與學識,並預備應考,通常六歲入學。

(3)

教學科目包括讀書

(

三字經、大學、中庸、孟子、四書集註、詩經、書經、易經、春秋、禮記等

)

、開講

(

解釋字義文意

)

、習字、功課

(

課以詩文

)

(4)

上課時間不定,但多半從早上六、七點到下午四、五點,教室即教師的居室,正面供奉至聖先師孔子的神位,或貼孔子像或文昌帝魁的畫像。

(5)

書房的維持費仰賴束修贄儀

(

即學費

)

、節儀

(

一年三節的謝禮

)

、供膳

(

米、炭、茶等謝禮

)

,學生少則十餘人,多則三.四十人,一年收入不過數十圓乃至二、三百圓。

女子自古就不入學,就學者百中不得其一,縱使就學也到十二、三歲為止,科目與男子大略相同,但富豪之家教授昔時賢文、女論語、孝經、閨則、烈女傅等。

台灣的儒學、書院設立的日期,見下表。

儒學

臺南府儒學

康熙二十四年設立

安平縣儒學

康熙二十三年設立

安平縣儒學

同 二十三年設立

嘉義縣儒學

十五年設立

書院

崇文書院

(

臺南府

)

康熙四十三年設立

振文西院

(

西螺街

)

嘉慶 十九年設立

海東書院

(

)

同 五十九年設立

屏東書院

(

阿翭街

)

二十年設立

鳳崗書院

(

)

乾隆 十二年設立

羅山書院

(

嘉義街

)

道光

九年設立

龍門書院

(

斗六街

)

十八年設立

修文書院

(

西螺街

)

同 二十三年設立

王峰書院

(

嘉義街外

)

同 二十四年設立

玉山書院

(

南勢街

)

咸豐    元年設立

文石書院

(

)

同 三十一年設立

奎文書院

(

多里霧街

)

咸豐    六年設立

奎壁書院

(

鹽水港

)

同 四十六年設立

雪峰書院

(

阿里港街

)

光緒    三年設立

引心書院

(

?   )

嘉慶 十八年設立

逢壺書院

(

平街

)

光緒 十二年設立

鳳儀書院

(

鳳山街

)

十八年設立

華文書院

(

阿翭廳下

觀音亭庄

)

?

三、學官

儒家學術是中國教育的本源,以學宮即文廟

(

孔子廟

)

為教育中心,台灣的府、縣治下也必有孔廟,其中台南的孔廟更是全省最著名的。台南孔廟內置府學書院等,此府學成為台灣文化的搖籃,從刻在石門上的「全台首府」四宇,便能明瞭。彰化、新竹亦有稍具規模的孔朝,廟內也設書院、縣學等,與教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一)

孔朝的構造

孔廟即聖廟的構造和祭典皆有一定的形式。朝南向而立,先從糯星門進入,可以看到右邊義路、左邊禮門兩扇門,通過大成門,正面的主殿即大成殷.以奉祀孔子為主,有四聖十二腎乃至歷代先師先賢陪祀。殿中正面安置至聖先師孔子的神位,東設復聖顏子、述聖子思的神位,西設宗朝曾子、亞聖孟子的神位,兩側尚設有孔子門人十二賢的神位,這是大成殿的神位配置情形。

大武殿東邊有東撫、西邊有西撫兩社殿,東撫是七十一先腎先儒、西撫是六十九先賢先儒的神位陪祀。大成殿後的崇聖祠主要用來祭祀孔子的五代祖先,東側有祭器庫,西側有樂器庫等。

(二)、釋典

春秋兩季祭拜孔子的典禮,稱為釋典。祭官有正獻官

(

由府縣知事或學官擔任

)

一名、分獻官

(

學官擔任,在中國本土則由有國子監之稱的北京大

學學生

¸

亦即貢生擔任

)

一名、其他陪祭官和執事等數名,祭官在祭典前三天齋戒沐浴,以八侑之禮祭祀。

四、考試

考試又稱科試,亦即學位測驗。由於得到學位者,朝廷將授以官職,因此考試相當於官吏錄用測驗。下面將考試分屬於府、縣儒學者,和屬於書院、義學者,加以敘述。

(一)

屬於府縣儒學的考試

這類考試有四種:

(1)

歲科

歲科是取秀才的測驗,為三次測驗的總稱。先在知縣試行的縣試及格後,其次應知府舉行的府試,最後應學政、提調舉行的學政試,及格者舉秀才。這三次考試稱為歲科,每年舉行一回。

(2)

鄉試。

鄉試是從秀才中選取舉人的測驗,每三年舉行一次,合格者賜以冠服、金子,另外門上准許掛文魁的扁額。台灣秀才要渡海到福州應這種考試。

(3)

會試。

會試是三年一次,將全國的舉人集中到北京的貢院,遠取貢士的測驗。合格者取得應最後殿試的資格。

(3)

殿試。

殿試是從貢士中選取進士的最高考試。及第者賜朝冠、朝服,准許掛進士的扁額。

台灣的考試也遵守這種制度,第一次測驗–歲科在台灣舉行,鄉試則在福州舉行。這樣一來,台灣士子與福建全省眾多應考者一同考試,或有無人中舉之虞,因此康熙二十六年

(

一六八七

)

規定台灣應試者有一名舉人的保障名額,道光八年

(

一八二八

)

增加為四名,其中一名規定為粵籍士子。道光十一年

(

一八八五

)

,台灣脫離福建,成為獨立的一省。此後鄉試就在台灣本土舉行。

(

)

屬於書院、義學的考試

若要在上述府、縣儒學的考試中合格,最重要的是擅長作為基本知識的詩文。於是,書院、義學為了應付將來考試之需,而舉行詩文的實力檢定測驗。在書院舉行的稱為月課,分成儒學官舉辦的和書院長舉辦的兩種。另外,在義學舉行的測驗稱為會課,無論月課或會課,都是磨練詩文以應考的預備測驗。月課通常每月舉行兩次,會課則視需要舉行二、三次。

(

三)

考試的弊害

考試在中國一向產生各種流弊,例如應試者賄賂官員以求及第,或由他人代作以求合格等等。在台灣,這種流弊之甚亦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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