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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of Taiwan

(Gん時代)   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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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鄭成功渡台與統治台灣

第一節、 鄭成功收復台灣

自從金陵大敗以來,鄭成功退守夏門,成為孤軍,威勢不振。便轉而收復台灣,驅逐荷蘭人,經營台灣這塊土地,奠下近世台灣的政治基礎。

一、收復台灣的動機

以廈門和金門為根據地伺機反清復明的鄭成功決意收復台灣的動機有二

(

)

、另設根據地的必要

在廈門的軍隊士氣不振,永明王又逃到緬甸,生死成謎,社稷的存廢繫於一髮之間。鄭成功認為廈門是彈丸之地,不足以抵抗清朝大軍,完成反清復明的大志,於是想渡過東海,收復台灣作為根據地,便召集諸將會商:

「吾聞台灣離此不遠,有意整師奪踞,各位意下如何?」

一位名叫吳豪的將領回答:

「台灣前乃曠野,故大師

(

鄭芝龍

)

曾寄跡其間,今為紅毛

(

荷蘭人

)

所據。現築城二座,一在赤崁,一在鲲身,臨水設砲台,又打沉夾板數隻,使內港迂迴曲折,凡船隻欲入者,必經過砲台之前,若想私自越過此地,船隻必被擊破。自有此堅固周密的防備以來,已及二十餘年,取之徒費其力耳。」

基於吳豪的反對,鄭成功暫時中止收復台灣的計劃,但由此可見他素有收復台灣之志。

(

)

、在台的中國人為鄭成功內應

在此之前,台灣的中國人當中,有人與鄭成功暗通消息。當荷蘭人獲悉鄭成功征伐台灣的企圖時,荷蘭領事撥一向巴達維亞告急,為擴大防備而要求增兵,但中東印度公司的評議會以懼於無根之風聞,輕舉事端為由,拒絕其要求,並命撥一停職,由可倫克取代。荷蘭方面縱使有對付鄭成功的方策,事實上台灣卻在完全無防備的狀態。當時荷蘭行政廳一位名叫何斌的中國通事,獲悉成功有據台之志,便私自攜帶公款十八萬兩,離開台灣,來到廈門,獻給鄭成功,並勸說‥「台灣沃野千里,實為霸王之區。若得其地,可以雄其國;命人耕種,可以足其食,十年生聚,十年教養;而國可富,兵可強,進取退守,真足與中國抗衡也。」

同時何斌從袖中取出地圖,歷歷指出水路變更的情況,勸鄭成功佔領台灣,成功大為動心,再次決意收復台灣。之後,鄭成功再召集征台的參謀會議,雖有吳豪,黃延等人以險遠為由而反對,馬信、陳永華等人卻認為不妨一試。於是征台之議漸熟,逐至決定,當時為永曆十五年正月。

二、澎湖的佔領與台南附近的地形

(

)

、澎湖島的佔領

征台之議漸決,鄭成功便命世子鄭經守夏門,親自率領舟師,大小船艦百餘艘,兵二萬五千人,於永曆十五年

(

一六六一

)

三月,從廈門、金門兩島出發,攻略澎湖、入媽宮,時為四月三十日。接著,鄭成功祭拜海岳,並巡視附近的島嶼,對眾將說

;

「台灣若得,則此

(

澎湖

)

為門戶保障。」然後留下陳廣作為澎潮的守備,率領其他人出發,直駛台灣本島的鹿耳門。

(

)

、台南附近的地形

鄭成功與荷蘭人爭戰地點的台南地形,與現在有很大的不同。根據古圖得知,從安平至向南一帶是稱為台江的海灣,有七座島嶼並列,直到二層行溪的河口,這些島嶼稱為鯤身,熱蘭遮城即在一鯤身

(

今之安平

)

上。鄭成功目標中的鹿耳門。扼守一鯤身附近北線尾島和加老灣島所成的水路,為台江的門戶。台灣縣志記載:「水底沙線若鐵板,縱橫布列,舟誤犯之則立碎。港路穿狹,僅容兩艘,其淺處若戶限」。由此可知它是何等的天險要地。船隻參半從鹿耳門進入,通過台江,到達熱蘭遮城,而現在的台南在當年還面臨大海,台灣縣志也有「台江汪洋浩瀚,可泊千艘」的形容。荷蘭人以台南為府城,安平為要塞,進行中國、南洋的貿易,不知有多少船舶航行在這片海域上。

二、收復台灣

在此之前,荷蘭人聽到鄭成功要攻擊台灣的傳聞,便出兵澎湖,但因沒有攻擊的狀況,便撤兵離去。第二天

(

四月三十日

)

,鄭成功抵達澎湖,在該處避風五天,然後出發,進逼鹿耳門外。

(

)

、攻擊熱蘭遮城

鄭成功趁荷蘭人沒有防備,以熟悉地理的何斌為嚮導,按照地圖,航向鹿耳鬥。當時鹿耳門入口狹窄,迂曲水淺,常只滿七尺。徐非小船,否則難以進入。鄭成功仰天祈禱

:

「皇天若佑我,則假我潮水,勸我舟行」。須臾,水忽然漲至丈餘,因此鄭成功大喜過望,以手加額曰:「此天哀孤,不委之溝壑」。根據台土開闢以來的天災日記記載,清順治十八年五月,鹿耳鬥的潮水曾漲到一丈餘,由此可以推測,一場偶然的天災,使鄭成功幸運進入鹿耳門。此時,荷蘭的守將聽到鹿耳門外砲擊轟隆,便登櫓察看,眼見鄭成功的船艦壓海而來,荷軍却自恃水路險惡、砲台堅固,依然歡笑自若,毫無驚色,直到聽聞鄭軍已進入內港,才加強驚備。其中一名將領嘆道

:

「成功之軍實有從天而降之感」。此時荷蘭人的防備薄弱,實際上能夠戰鬥的船艦僅有兩艘。

由於得到當時在台的中國人支援,成功自行率兵在敵前登陸,以四千名士兵向斷絕熱蘭遮城與普洛文蒂阿亞城聯絡的她點前進。荷蘭領事看到這種情形。便命令二百四十名荷蘭軍士發砲攻擊,企圖把鄭軍逐離該地。意外的是,鄭成功何只不退兵

?

他甚至命令軍士開槍反擊,且分兵衝向荷兵的側面,荷軍大驚,丟下兵器,把隊長和十九名兵士留給敵人,紛紛逃走。海戰也對荷軍不利。當時荷蘭在港內的四艘軍艦與二十三艘中國船,不是被鑿沈、焚燒,就是逃向巴達維亞。因此,鄭成功在登陸四小時後,便斷絕了熱蘭遮城與台南平地的聯絡,然後命令熱蘭遮城的守軍投降,否則將要開戰。守城者商議後,送信給鄭成功

;

「與其失去盡是荷蘭人之城,寧可損失普洛蒂文亞城」,鄭成功回答

:

「台灣原是中國的領土,如今要收回此地,故外人應離開本島。若不聽從,便掛紅旗」。荷蘭人計劃放棄其他城池,集中主力固守一城。因此。第二天早上便在熱蘭遮城頭掛出紅旗。意欲一決雌雄。於是,鄭成功以二十八門大砲進行攻擊。巴達維亞的東印度公司取消撥一的停職令,派七百名援兵分乘十艘兵船,來到台灣,負責守備。當時台灣大約有四千名荷軍。鄭成功從砲台附近,三面進行攻擊,數次交戰後,攻陷了一面,因而決定了守城的命運。圍城九個月,損失一千六百名兵士之後,撥一在永曆十五年

(

一六六一

)

十二月,以下列條件打開熱蘭遮城,交給鄭成功。於是。荷蘭人結束了三十八年來對台灣的統治,永遠離開此島。

(

)

鄭軍與荷軍媾和條件

兩軍媾和的和約如下

一、雙方應消除從前所有之一切敵意。

二、荷方應將熱蘭遮城及其所有堡壘、大砲,軍需品、貨物、貨幣,並其他一切屬於公有之物,移交鄭方。

三。米穀。麵包

葡萄酒、亞拉克

(Arack)

酒、肉類、油、醋、繩、帆布、灑青,錨、火紫、槍彈、亞麻布,以及其他荷蘭人於返歸巴達維亞途中新需物件,得由總督及參議會之指示,携上公司船舶。

四、一切私人動產。無論其置於城內或他處。經鄭方所派之官員檢查後,得仍由其携帶上船。

五、除前二條所述之物件以外,參議員二十八名,每人可隨携荷幣二百元,其他高級市民二十名,得共携荷幣一千元。

六、兵士在其私有物受檢查後,得全身武裝,楊旗嗚鼓,而列隊上船。

七、所有華人在台有債務,及有租地者之名冊,以及對彼等得要求之項目,應由荷方將帳籍抄錄,移交鄭方處理。

八、所有荷蘭官廳文書,得任其携往巴達維亞。

九、荷蘭公司所屬官員、平民、婦女子、男女奴隸,於戰事途中在台被俘者。鄭方於八日至十日內放回。其在中國本土內被俘者,亦盡速釋返。其他在台末拘禁之荷人,亦許其安然通行至搭乘公司船舶。

十、鄭方允許發還所奪獲之四艘荷船,及其所有一切附屬品。

十一、鄭方並將充份準備小船,俾使荷國人民及財物,得迅速運送至公司船舶。

十二、荷人留台期間所需蔬菜、牛羊肉類,或其他必需物品,鄭方臣民應以相當代價,每日充份供售。

十四、荷人撤退以前,不得懸掛白旗以外之任何旗幟。

十五、看守倉庫之荷方人員,仍得於其官民及財物上船後,留駐二、三日於城內,然後登陸。

十六、本約依照其本國慣例,一經雙方簽名立誓後,鄭方即派遣官員兩名,前往現泊港口之荷船

;

荷方即派遣官等僅次於總督之官員及參議員共兩名,代表總督往鄭方互為人質

;

直至本約所定各項完全履行為止。

十七、現在監禁於船上之華籍俘虜,應與鄭軍所拘之荷籍俘虜,互相交換。

十八、本約如有疑義,或重要事項遺漏,則由雙方臨時協議,務期圓滿解決。

於是領事撥一率領千人兵士及許多官吏商人,分乘八艘船,向巴達維亞出發。從此荷蘭人在台灣消失了踪影。

一、荷蘭人的反抗

然而,費了三十八年時間經營台灣的荷蘭人,不可能就此忘記台灣。爪哇的東印度公司和清朝政府訂立同盟,一方面是想重新佔領台灣,另一方則企圖夷平明朝的餘黨。退出台灣那一年,荷蘭人率領十二艘軍艦到閩江與清將商議,但末獲結論。於是,荷蘭軍艦攻擊鄭成功的分部廈門,然後回爪哇,翌年

(

一六六三

)

再度來到中國,與清軍聯盟,攻擊廈門和金門,大勝,便挾此餘威,和清艦一同來到台灣。但鄭成功的基礎已牢固不可拔,荷蘭人對重新佔領台灣感到絕望,只好回爪哇。此後,中國海上再也看不到荷蘭船艦的旗幟,台灣也成為鄭成功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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